(布城22日讯)上议员丹斯里纳拉卡鲁班和马来前锋报集团不能在诽谤诉讼中,凭借国会前反对党领袖拿督斯里安华,过去被判罪名成立的裁决及联邦法院的判词,对其人格进行攻击。
以沙巴和砂拉越大法官丹斯里里察马兰尊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今日驳回纳拉卡鲁班、前锋报及其总编辑拿督阿都阿兹依萨的上诉准令申请后,如是裁示。
Advertisement
上述3造不满上诉庭裁决安华过去的刑事案,不能在诽谤诉讼中,被用以攻击他的人格,而要求联邦法院发出准令给他们,以提出上诉。
纳拉卡鲁班、前锋报及阿都阿兹要求纳入安华贪污罪成,以及联邦法院于2004年安华首宗鸡奸案的大多数裁决中,指他有同性恋倾向的判词。
Advertisement
里察马兰尊说,三司一致驳回他们的上诉申请,因为该申请没有法律依据。
Advertisement
他也谕令3造支付1万5000令吉堂费。
安华是于2012年3月26日,针对同年刊登在《马来西亚前锋报》的一篇文章,起诉纳拉卡鲁班、前锋报和阿都阿兹诽谤。
Advertisement
上诉庭在去年5月29日批准安华的上诉推翻高庭裁决,并宣判1950年证据法令第43条文禁止过去的罪成裁决,援用在民事诉讼。
安华代表律师西华拉沙指出,随着今天的裁决,纳拉卡鲁班、前锋报和阿都阿兹,不能再以刑事课题提出抗辩。
他说,联邦法院拒绝发出准令,上诉庭的裁决因此获得确认。
安华的另一名律师阿迪告诉记者,此诉讼将于本周四在高庭进行案件管理。
纳拉卡鲁班、前锋报和阿都阿兹的律师是丹斯里沙菲宜。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