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不想当打工族,而是想要和同学或朋友合伙创业。如果你也有这个打算,那你知道合伙生意的性质和相关的法律责任了吗?

法律GPS颜炳寿律师表示,如果你想要和三几个朋友同学创业,并选择进行合伙生意,你有必要了解合伙生意的性质和相关的法律责任,以免惹来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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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性质:合伙公司的无限责任(Unlimited Liability)

合伙公司的每一个合伙人都是公司业务的代理人(Agent),都需要承担公司集体的无限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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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句话说,一名合伙人在经营公司生意的时候,他所欠的每一分钱,等同公司欠钱,而公司欠钱,每一名合伙人都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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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公司出现法律失误责任或者欠债,所有合伙人必须共同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公司欠多少,合伙人就得还多少,没有上限。

如果你只是有限公司(sdn bhd)的股东,公司运营的法律责任由董事局负责,你不需要承担,你只需负责缴交你的股金份额,公司欠再多的债,也和你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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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种性质:合伙人的连带责任

合伙公司合伙人的法律责任是集体的,也是连带的(Joint and Several)。公司经营不当、没有还员工的Socso和EPF,或者拿了客户的钱没有交货、钱被合伙人拿去个人周转、私吞挪用等等,所有合伙人都需要共同承担法律责任和后果。

不活跃于公司业务的睡觉合伙人(Sleeping Partner)也要承担所有责任。对债主来说,合伙人之间的安排是自家内部的事,债权人可以向全部合伙人讨债(集体责任),也可以选择只向比较有钱和有能力还钱的合伙人讨债(连带责任)。

第三种性质:谁是谁的合伙人?

如果和你有生意业务“合作”的人,说他是你的partner,而你人又在现场,你最好给予适当的澄清,说你们只是生意上有项目合作,免得别人误会你们是“公司合伙人”。如果你让别人误以为谁是你的公司合伙人,那对方的生意债务就和你有关了。

第四种性质:加入或退出合伙生意后的法律责任

如果合伙公司的债务是你退出合伙公司后才产生的,那你不需要承担这个法律责任。同样的,如果你是后来才加入这间合伙公司,成为新的合伙人,公司的旧债务与你无关,所以在你加入或退出合伙公司前,公司的详细账目(Account)最好整理清楚并收好,以备不时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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