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遇到公寓水管爆裂,但发展商却爱理不理,或者管理层不理会共管设施的水管、排污管、升降机等设备的损坏时,应该怎么做呢?

法律GPS颜炳寿律师表示,任何诉讼都先要弄清楚,是谁的责任、诉讼责任期有多长,应该去去哪个法庭还是仲裁庭,然后算算诉讼成本和时间精神耗费,值不值得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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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拿你公寓爆水管来说,你房子天花板漏水,多数是楼上邻居,要不就是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就来逐个追究责任。”

第一种追究责任:谁可以告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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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遇到管理层不愿意安排法定检测漏水源头,或者没发出检测证书,楼下的业主可以去地方政府的建筑监管委员会(COB)投诉管理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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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漏水问题那就要看是楼上邻居的水管,还是管理层负责的水管,谁负责的水管,那就告谁。

楼上的业主不满意管理层的检测报告,同样的可以去建筑监管委员会(COB)投诉管理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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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如果不是管理层负责的水管,那楼上的业主就只能起诉发展商。当然如果是管理层的水管,那管理层可以向发展商追究责任,要求维修和索偿。

第二种追究责任:追究期限有多长?

颜炳寿律师表示,一些业主在投诉发展商要求维修的时候,有时候遇到发展商办公室负责人说,你的屋子已超过24个月的房屋缺陷责任维修期(Defect Liability Period),已经没有维修担保(Warranty)了,他们不可能修理,这如果不是发展商误解法律责任,就是装糊涂“懵”你,瞎扯一通。

合约有基本的6年诉讼时效期,以及可以长达15年的“潜在缺陷”的诉讼时效期,也就是说发展商的合约法律责任是6年到15年,那为什么会有发展商只有24个月维修责任的说法呢?公寓住宅单位的法定合约有注明,发展商指定的律师有责任在24个月的缺陷责任维修期内扣留5%的合约款项,充当维修保证金的用途(Retention Sum),那是保障购房者权益的一项额外措施,发展商就算再交房子钥匙后,关门大吉,至少还有一笔工程款项,保留在律师楼的手上,以免诉讼后,发展商没有能力偿还购房者的损失。

“但是这不表示,过了这24个月,发展商就没有法律责任,只是过了24个月起诉发展商,就算打官司,就要看发展商是不是倒闭了,还有没有能力赔钱,也就是说24个月的房屋维修担保期纯粹是一个法律误解。”

第三种追究责任:民事法庭 VS SMT分层建筑管理仲裁庭

楼下的业主、楼上的邻居业主和管理层都有权选择聘请律师入禀民事法庭追究发展商、管理层、地方政府COB的法律责任,但起诉人必须注意,法律诉讼具有6至15年的时效期限制。另一简便可以自己处理的索偿渠道,就是到SMT分层建筑管理仲裁庭。

SMT仲裁庭不受诉讼时效法令(Limitation Act)的约束,因此购房者将享有天长地久的诉讼权,换句话说,如果你去SMT仲裁庭,起诉发展商爆水管索偿,那是没有时效限制的,这是个很特殊的法律,也可以说是让发展商不能吃不能睡的法律漏洞。

当然,我们不能够假设一个发展商必须永远承担法律责任,比如说发展商采购装置的水管,符合水务公司的标配准绳(Specification),享有SIRIM品质鉴定保质期,那么超过了保质期,水管用久了爆裂,那也是合理的,但是如果用的是质量有问题的水管,或者在安装水管的时候,施工水平太烂,那么SMT仲裁庭,就能够追究超过15年的水管漏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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