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收到法律通知书后,会因为不知道如何处理,或者担心需要偿还巨额赔偿而感到焦虑。

事实上,法律通知书可以分为几类,也没有想象中的可怕,只要尽快去解决问题,没有对法律通知书不理不睬,通常都会没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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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法律通知书应该如何处理呢?法律GPS颜炳寿针对法律通知书,做了简单的分类,以让大家对此类通知书有更进一步的认识,就算是收到律师信也不再那么害怕。

第一种分类:司法程序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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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这类通知书就表示你已经官司缠身,比如说,刑事法庭的庭令、警方或者各类执法单位,给你上法庭的传票(Saman)、证人传召书(Subpoena)等等。如果你不乖乖遵守配合,就会有被“逮捕关押”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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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一些仲裁庭的判决,本来赔偿付款,或者配合庭令就没事了,可是你不理不睬,那你也可能会被逮捕归案,例如SMT分层建筑管理仲裁庭的判决,或者是法庭判处你,要你拆除违章建筑等等。

还有原本能赔钱解决的民事案件,也会在一些情况下,因为你不遵守,而有被逮捕关押的可能,例如藐视法庭庭令、不还赡养费、不理法庭的欠债人传票(Judgement Debtor Summon)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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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种分类:官老爷的通知书

这类官方法定通知书,一般有一定的规格(prescribed form),算是官老爷把你控上刑事法庭,或者向你追债前,发出的警告信(warning letter)和罚单(compound),你尽快去处理,那就没事了。例如警方的罚单、公司没呈年报的罚款、社团注册局吊销社团注册前的通知书、地税、门牌税、所得税、EPF、SOCSO通知书等等。

第三种分类:民事诉讼前的法定通知书

这是法律条规规定,起诉人在终止合约或者发起民事诉讼前,必须发出的“法定通知书”,然后才能够终止合约或者向对方喊告,比如说你的房贷没还,银行要向法庭申请拍卖你的房屋之前,必须先给你国家土地法典指定的通知书(notice);租约合同违约,业主必须给租户“纠正通知书”;老板要解雇员工之前,必须发解释通牒(Show Cause Letter)和内部审查通知书(Domestic Inquiry Notice)等等。

第四种分类:先礼后兵的律师信(Legal Notice of Demand)

除了警察发出的传票之外,这是最常见的通知书。一般上,这类律师信会先写下相关的指控,例如你欠我们的当事人(客户)20万令吉,刻意疏忽逾期不还、你在FB吹水站发表的言论,恶意中伤我们的当事人和损害我们当事人的名誉、你家的CCTV对着我们家当事人的窗口,恶意侵犯隐私和造成困扰,然后你就会收到措辞强烈的律师信,要求你7天内还钱、撤回言论和公开道歉赔偿100万令吉、拆除CCTV等等。

另外,律师信会补上一句,要不然我们将代表当事人采取法律行动对付你,一些人在收到这类信件的时候,会感到焦虑不安,甚至不能吃不能睡。

其实收到这类律师信,根本不用惶恐,它就只是一封以文明方式,先礼后兵,或者是态度强硬、措辞异常攻击性的信函而已,是律师们谋生的专业功夫,很多时候也是应客户要求“剧情所需”而已,你大可不必因为收到律师信给你7天时限,你就以为大限将至。

这个时候最重要的是要稳定、不要乱,应该咨询律师或者社会经验丰富的朋友,主动面对问题,认真地处理就对了。民众也可以尽量探讨和寻求共识和解决问题的方式,若真的没办法解决,才选择司法诉讼。

欲知更多详情,可观赏法律GPS颜炳寿律师的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