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公会展开健思案司法检讨 法院准扎希与检署提上诉
律师公会获得法庭批准,申请司法检讨健康思维基金贪污案,不过联邦法院允许阿末扎希与总检察署上诉。-Sayuti Zainudin摄-

(布城8日讯)上诉庭早前允准大马律师公会展开司法检讨,以挑战检方停控健康思维基金贪污案的决定,联邦法院今日批准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博士及总检察署的准令申请,以就该裁决提出上诉。

由马来亚大法官拿督斯里哈欣韩查,以及联邦法院法官拿督诺丁哈山和拿督仄莫哈末组成的三司认为,此案涉及具公共利益的新宪法课题,因此有必要由联邦法院进一步厘清并做出最终裁决。

哈欣在发表一致裁决时说,本案关乎挑战联邦宪法第145(3)条款赋予总检察署的检控裁量权,法庭发出准令启动司法检讨的门槛标准。

他说,高庭根据其对联邦法院在桑德拉(Sundra Rajoo)案裁决的诠释,采用两阶段门槛,而上诉庭则采用单一准令测试。

“在关乎总检察署根据第145(3)条款所行使的检控权时,必须以更严谨、谨慎及克制的方式应用这项测试。”

哈欣指出,阿末扎希及总检察署均已达到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96(a)及96(b)条文,所规定的上诉准令申请门槛。

他提到,法庭批准副首相提出的4道法律问题,并驳回另1道;至于总检察署提出的两道法律问题,则全部获准。

其中一道法律问题是,在挑战检察官行使联邦宪法第145(3)条款所赋予权力的决定时,是否必须先符合两阶段门槛,才能获准展开司法检讨?

另一道问题是,当刑事法庭根据检察官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254(1)条文所提出的申请,做出释放不表示无罪(DNAA)的裁决后,在DNAA裁决持续有效期间,司法检讨的补救措施是否可针对检察官所提出的申请?

上诉庭于今年5月7日批准律师公会展开司法检讨,以挑战总检察署于2023年9月4日停控阿末扎希的决定。

上诉庭推翻高庭于2024年6月27日驳回律师公会司法检讨准令申请的裁决。

作为司法检讨程序第二答辩人的阿末扎希随后于今年5月25日申请准令,以寻求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总检察署丹斯里莫哈末杜苏基也另行提出上诉准令申请。

在司法检讨申请中,律师公会寻求高庭宣判,时任高庭法官拿督柯林(现为联邦法院法官)批准阿末扎希在健康思维基金案中,47项刑事失信、贪污及洗黑钱控状获得DNAA的裁决无效。

高庭是基于检方告知法庭,总检察署署有意暂停对阿末扎希的提控,以审视新证据,而批准这项DNAA。

在本日的庭审,由拿督郑宝德率领的11人律师团代表阿末扎希出庭;高级联邦律师阿末哈尼及联邦律师英迪雅兹代表总检察署。

由拿督安美嘉及史蒂文迪鲁率领的律师团代表律师公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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