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讯)截至9月28日,国家总稽查署(JAN)所展开的稽查后续行动,为政府带来总额9亿2091万令吉的收入及退款。
首相署(法律事务及机构改革)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说,这项数据证明,在稽查后采取后续行动,能够有效追回实际的公共资金。
她说,衡量稽查成效的真正标准,不只是找出弱点,而是确保确认相关责任方、制定纠正措施及完成期限,并监督有关行动的进展。
“我要向所有部门、机构及政府机构传达的信息很明确,那就是不要把稽查意见视为攻击。”
“应该把它视为纠正弱点、改善系统及保障人民钱财的机会。”
阿莎丽娜今日在国会下议院提呈2026年第2系列总稽查司报告(LKAN)动议时,如是指出。
2026年第2系列总稽查司报告于上周一提呈国会下议院,涵盖2025年联邦政府财务报表、联邦政府部门及机构活动、州政府及州机构财务报表、州政府部门及机构活动,以及州政府公司管理情况。
阿莎丽娜说,政府视稽查职能及总稽查司报告为国家问责机制中重要的一环。
她说,稽查基本上是在开支或财务决定执行后所进行的问责机制,以评估公共资金是否获得妥善及谨慎使用,并达到既定目标。
“然而,问责不应只在开支完成后,或稽查发现弱点后才进行。因此,政府也正在推动机构改革框架,强调从一开始就采取预防、透明及问责措施。”
阿莎丽娜说,自由获取资讯等倡议旨在扩大公众获取信息的渠道,并提高政府行政过程的透明度。
她说,政治献金改革则旨在建立更加透明及负责任的政治融资框架,而成立马来西亚申诉专员(Ombudsman Malaysia),将进一步强化对公共行政的监督与制衡机制。
“换句话说,总稽查司报告帮助我们了解并纠正已经发生的问题,而我们正在落实的机构改革,则旨在建立能够在问题发生之前预防弱点的制度。”
“两者相辅相成。最终目标是相同的,即建立更加透明的政府、更具问责性的机构,以及人民更加信任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