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芯嫙家属入禀民事诉讼 起诉行凶少年和家长及政府机构
黄丽萍入禀吉隆坡高庭,向政府机构、涉案男生及其父母提起民事诉讼。-Sayuti Zainudin摄-

(吉隆坡3日讯)高庭宣判在校园刺死16岁女学生叶芯嫙的15岁少年谋杀罪名不成立后,叶芯嫙的母亲和姐姐已向高庭入禀民事诉讼。

叶芯嫙家人的代表律师苏伦德拉(Surendra Ananth)证实,叶芯嫙家人已于周四在吉隆坡高庭入禀这项诉讼,并称案件管理程序定于10月29日进行。

叶芯嫙母亲黄丽萍今日发文告说:“我们将多个政府机构列为答辩人,也将杀害我女儿的少年父母列为答辩人。我们同时将该少年本人列为答辩人。”

文告表示,入禀民事诉讼并非为了“报复”,而是为了向相关各方追究责任,并避免再有其他孩子重蹈覆辙。

“综合她(叶芯嫙)遇害后浮现的所有实情,尤其是刑事审讯中披露的情况,我们坚信,如果相关各方采取了适当措施,她的遇害本是可以避免的。”

家属将多个政府机构列为答辩人,主张这些机构在法律上有义务采取充分措施,以应对学校中的心理健康问题。

“这包括在事态恶化前采取预防措施。我们深信,有关方面并未做到这一点。”

对于将行凶少年的父母列为答辩人,文告强调,“凶手的危险警讯早已十分明显”,且身为父母有责任善尽看护之责,确保子女不伤害他人。

“我们也将行凶少年本人列为了答辩人。”

“面对当今孩子们日益严峻的心理健康挑战,我们不能再选择保持沉默。”

“空洞的言辞和计划是远远不够的。我们不能等到更多生命逝去,才采取切实有效的行动。”

涉嫌在雪兰莪万达镇国中刺死叶芯嫙的15岁少年,9月14日获莎阿南高庭裁定案发时精神失常,被判无罪。

法官阿德琳同时谕令将少年安置于乌鲁近打幸福医院接受治疗,期限交由雪州苏丹定夺。

该少年被指于2025年10月14日早上9时20分至早上9时35分之间,在万达镇一所国中的女厕内谋杀与他同校的16岁女学生。

他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一旦罪成可判死刑或监禁30至40年,若未被判处死刑,则另加鞭笞不超过12下。

不过,2001年儿童法令第97(1)条文规定,18岁以下人士不得被判处死刑。

总检察署已于9月22日就莎阿南高庭的裁决,向上诉庭入禀上诉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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