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芯嫙案”被告获判无罪 律师强调非轻视死者与家属
吉隆坡高庭宣判“叶芯嫙案”15岁被告精神失常,因此谋杀罪名不成立。-Shafwan Zaidon摄-

(吉隆坡14日讯)“叶芯嫙案”被告被判定案发时精神失常,法庭判处无罪释放,而被告代表律师冯吉祥强调,此判决不应被视为对死者及其家属的轻视。

他在审讯结束后于庭外向媒体指出,死者也是一名年轻人,她的离世固然也必须受到重视。

不过他说,医疗报告及专家皆鉴定被告的精神状况,而法庭也是根据此因素作出判决。

“并不是我们不重视(死者),而是法庭的决定是根据医疗报告及专家意见作出的。”

冯吉祥认为,面对精神健康问题的儿童及青少年,应获得接受治疗及重新开始的机会。

据了解,法官也提醒有关少年必须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导致一条人命消逝,因此应珍惜法庭给予的第二次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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