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请病假 赛沙迪失信案裁决展延至713
赛沙迪抵达联邦法院聆听判决,然而审讯被展延。-SAYUTI ZAINUDIN摄-

(布城30日讯)大马团结民主联盟(MUDA)麻坡国会议员赛沙迪涉及串谋失信、滥用资金及洗钱案,原定今日由联邦法院宣判,惟因其中一名承审法官哪病假,案件展延至7月13日裁决。

上诉庭主席拿督斯里阿布峇卡今早在庭上表示,联邦法院三司之一拿督仄莫哈末鲁芝玛请了两天病假,因此法院决定将宣判日期改至7月13日。

不过,他强调,联邦法院三司实际上已就此案作出裁决,仅因其中一名法官缺席,无法于今日正式宣读判决。

赛沙迪于2023年11月9日被高庭裁定4项串谋失信、滥用资金及洗钱罪名成立,判处7年监禁、鞭笞两下,以及罚款1000万令吉。

他在判决当天宣布辞去MUDA主席职务,并就裁决提出上诉。

上诉庭随后于2025年6月25日一致推翻高庭裁决,宣判赛沙迪无罪释放;不过,控方随后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

根据首项控状,赛沙迪被控于2020年3月6日在吉隆坡中环车站联昌银行,与时任土团党青年团副财政拉菲克串谋挪用100万令吉土青团资金,触犯《刑事法典》第406条文(刑事失信)。罪成可被判最高10年监禁、鞭笞及罚款。

第二项控状指他于2018年4月8日至21日期间,将拉菲克从马来亚银行提领的12万令吉土青团资金据为己用,抵触《刑事法典》第403条文(滥用资金)。一旦罪成,可判监禁不少于6个月、不超过5年,并可处以鞭笞及罚款。

第三及第四项控状则涉及洗钱罪,指赛沙迪分别将5万令吉从其马来亚银行账户转入土著信托基金(ASB)账户,而有关款项被指为非法活动所得,触犯《2001年反洗钱、反恐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b)条文。

若罪名成立,可被判最高15年监禁,以及相等于非法所得金额5倍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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