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认同“优化”处理!李健聪:应全面撤回雪社区规划指南
李健聪说,《雪兰莪州社区设施规划指南与标准》应全面进行检讨,重新提呈州议会。-李健聪脸书-

(八打灵再也8日讯)公正党八打灵再也区国会议员李健聪认为,《雪兰莪州社区设施规划指南与标准》中涉及非伊斯兰宗教场所的相关条文,不应只是进行优化或修订,而应全面撤回、重新检讨后,再提呈州行政议会审议。

李健聪今日召开记者会指出,目前设于工商业区的非伊斯兰宗教场所,主要是依据1976年《城乡规划法令》第22条文,通过临时发展准证(KMTT)运作。

他表示,根据《国家土地法典》第127(3)(b)条文,若土地用途变更超过12年,将无法再追究法律责任,因此有关临时发展准证不可能连续12年获批。

“在这种情况下,州政府必须说明,未来更新或重新申请临时发展准证时,如何确保不会被视为全新申请,进而遭到拒绝。”

他建议州政府明确保证,现有临时发展准证在更新时不会被当作新申请处理,同时针对设于工业地段的非伊斯兰宗教场所作出清晰交代。

李健聪透露,雪州过去20年来先后推出4份城市规划指南,经比较后发现,自第4版指南开始,一项重要条文已被删除。

他说,过去的指南虽规定商业区不得设立非伊斯兰宗教场所,但若当地缺乏合适土地,仍可通过个案处理方式获考虑批准,前提是不影响周边居民,最终由地方政府作出决定。

“然而,最新版本却删除了这项条文,这将为雪州非伊斯兰宗教场所带来巨大风险与不确定性。”

因此,他建议恢复有关个案处理机制,并将审批权限交回地方政府,以保留更大的弹性空间。

在土地拨放方面,李健聪指出,目前只有在全新且独立的发展项目申请下,才会预留非伊斯兰宗教用途地段。

他说,根据现行指南,发展项目达到1200个住宅单位时,可获拨1.5英亩宗教用地,整体发展规模接近100英亩,但以现今巴生河流域的发展情况而言,要找到符合条件的地段并不容易。

他建议将门槛下调至500个住宅单位,并将宗教用地面积调整至0.5至0.6英亩,以更符合实际需求。

针对宗教建筑高度问题,李健聪指出,现有非伊斯兰宗教建筑,包括神像、宝塔等宗教标志,高度不得超过72呎,地方政府有权对违规建筑采取执法行动。

不过,他建议将超高建筑的漂白及规范化权限交由雪州非伊斯兰宗教事务委员会(LIMAS)负责,而非地方政府,以更有效处理相关问题。

此外,他也呼吁州政府持续为国州议员、市议员、村长及相关单位举办汇报会和说明会,确保各方充分了解指南内容,进而在重新提呈时获得更广泛的支持与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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