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家再申请司法复核 要求援谋杀罪重查赵明福命案
(吉隆坡5日讯)赵明福家属再次入禀高庭提出司法复核申请,要求法庭强制警方改以谋杀罪角度,重新彻查赵明福命案。
赵明福家属今日联同代表律师,在隆雪华堂召开记者会。
赵家首席代表律师蓝卡巴星指出,家属寻求法庭要求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或第304条文(他杀)调查赵明福命案。
他们也寻求法庭颁布履职令,强制警方展开调查,并在法庭命令下达后的120天内完成调查。
蓝卡巴星说,赵家已于4月17日提呈上述司法复核申请,高庭已择定于5月18日聆审此案,相关案件材料将送达总检察署。
此案申请人为赵明福父母赵亮辉、张秀花和胞兄赵铭基,并将全国警察总长、刑事调查局总监、警方、总检察长和大马政府列为答辩人。
另一名律师林伟捷表示,警方至今仅依据刑事法典第342条(非法拘禁)展开调查,并已作出“无进一步行动”(NFA)的结论。
“我们认为,援引非法拘禁罪展开的调查,与赵明福的死没有关联。”
“非法拘禁是剥夺人身自由的罪行,但赵明福案涉及的是生命的剥夺,两者性质完全不同。”
2009年7月16日,时任雪州行政议员欧阳捍华的政治秘书赵明福,在接受反贪会长达10小时的连夜审讯后,被发现坠楼死于莎阿南反贪会总部大楼的5楼阳台。
2011年1月5日,莎阿南验尸庭裁定赵明福并非死于自杀或他杀,并认为没有第三方介入;同年7月21日,负责调查这宗命案的皇家调查委员会则认定其死因为自杀。
上诉庭在2014年9月5日推翻悬案结论,裁定一名或数名身份不明者的非法行为,导致赵明福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