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战任相资格失败 高庭批准安华撤销前部长诉讼
首相安华于去年10月入禀申请,要求撤销瓦塔慕迪的兴讼。-Sayuti Zainudin摄-

(吉隆坡18日讯)吉隆坡高庭今日批准拿督斯里安华提出的申请,撤销首相署前部长瓦塔慕迪针对其任相及打扪国会议员资格所提出的诉讼。

马新社报导,高庭法官陆意清针对上述申请裁定,法庭没有司法权审理有关诉讼,因为任何涉及选举事项的挑战,都必须通过选举诉讼提呈。

“这项诉讼无法成立或进行陈词……兴讼人(瓦塔慕迪)诉讼的胜算渺茫……因此,撤讼的申请获批。”

安华是在去年10月14日,就瓦塔慕迪寻求高庭宣判他受委首相一职的任命违反联邦宪法和无法律效力,而入禀法庭申请撤讼,并指有关诉讼出于个人政治利益及骚扰。

法官说,法庭审理此原诉传票时,并非以选举法庭的职权来审理,而且案件也不是通过选举诉讼提出。

她指出,1954年选举罪行法令第33(1)条文规定,选举诉讼必须由选举法庭的法官审理,即由首席大法官提名,负责审理选举相关事项的高庭法官。

在陆意清作出上述裁决后,安华的代表律师蓝吉星要求向瓦塔慕迪索取12万5000令吉的堂费,并指他作为资深提出该诉讼,实属滥用司法程序。

“因此,如果依法审理,而你作为资深律师提出此项诉讼,且法官阁下认定不仅没有合理诉因,甚至构成滥用司法程序,我们依法有权索取堂费。”

“法官阁下,我的当事人(安华)是在2022年受委为首相,而原诉传票却是在去年才入禀法庭。”

另一方面,瓦塔慕迪的代表律师S.卡尔迪格森陈词时说,此案涉及国家与公众利益,而非个人事务,因此他促请法庭勿就堂费作出任何裁决。

法官随后谕令瓦塔慕迪,向安华支付8万令吉堂费。

瓦塔慕迪今日也有出席庭审。

瓦塔慕迪在去年8月12日入禀法庭,寻求法庭宣判安华的打扪国会议员资格及于2022年11月24日受委为首相的任命违宪、无效及不合法。

他同时也寻求法庭,宣判安华在第15届全国大选中当选打扪国会议员同样违反宪法及无效。

安华接着在去年10月入禀申请,要求撤销这项兴讼,理由是这起诉讼违反宪法及法律中关于挑战选举结果的多项程序与规定,包括联邦宪法第118条文阐明,除非通过选举诉讼,否则不得质疑任何选举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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