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4洗钱罪涉逾200万 前陆军司令不认罪
哈菲祖丁被带往吉隆坡地庭面控,全程镇定。-Yusof Isa摄-

(吉隆坡22日讯)前陆军司令丹斯里哈菲祖丁(Muhammad Hafizuddeain)今日在吉隆坡地庭面控4项洗钱罪,涉及款额超过212万令吉,他不认罪。

现年58岁的哈菲祖丁在今年1月1日提呈退役申请书,他被控于2024年2月2日至去年11月7日期间,收取来自非法活动的款项,金额分别为96万9000令吉、47万4850令吉、48万8550令吉及19万令吉,并被存入其名下的三个银行账户。

上述所有罪行被指在本地三处地点的两家银行发生,地点分别位于马六甲路、敦霹雳路及白沙罗高地。

他的行为抵触《2001年反洗钱、防止资助恐怖主义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613法令)第4(1)(b)条文,并可在同一法令第4(1)条文下被判刑。

一旦罪成,他可被判处最高15年监禁,并被罚款不少于非法活动收益或犯罪工具价值的5倍,或500万令吉,以较高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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