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吉再输官司!1MDB案25滥权洗钱控状全罪成
纳吉在1MDB案的25项滥权洗钱控状,全部罪成。-Firdaus Latif摄-

(布城26日讯)高庭裁定,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被控挪用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总额23亿令吉资金的4项滥权控状,全部罪名成立。

上述判决是由承审的时任高庭法官,如今擢升为联邦法院法官的拿督柯林劳伦斯宣读。

“我认为,控方举证成功在援引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23(1)条文(滥用职权收受贿赂)的所有控状,排除合理疑点,因此,我裁决所有控状罪名成立。”

现年72岁的纳吉面对4项利用本身职权从1MDB资金收贿合共23亿令吉的控状。

他被指于2011年2月24日至2014年12月19日之间,在隆市拉惹朱兰路的大马回教银行分行(AmIslamic)犯罪,抵触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23(1)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下的第24(1)条文治罪。

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长达20年和罚款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法官在宣读纳吉所面对的21项洗黑钱控状相关判词时,庭审仍在进行中。

随着法官作出上述判决,这意味着,加上21项洗黑钱控状,纳吉总共面对的25项罪控全部罪名成立。

根据纳吉的21项洗黑钱控状,纳吉于2013年3月22日至2013年8月30日之间,在同一间银行犯罪,所涉金额相同。

他被控抵触反洗黑钱及反恐怖主义融资法令第4(1)(a)条文,罪成者可被判罚款最高500万令吉及监禁长达5年,或两者兼施。

纳吉身穿蓝色西装出庭,全程表现平静,他的妻子拿汀斯里罗丝玛、女儿诺丽亚娜和诺丽莎,以及儿子拿督莫哈末尼扎和拿督纳兹福丁均到场为纳吉打气。

这位前首相于2018年9月20日首次被提控,于近一年后的2019年8月28日开审,控方于2024年5月30日完成举证阶段。

这场备受瞩目的审讯持续7年,吸引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共有50名证人出庭供证,控方阶段进行长达9天的口头陈词。

控方的主要证人包括国家银行前总裁丹斯里洁蒂、1MDB前总执行长拿督沙罗尔、1MDB前主席丹斯里莫哈末巴克、1MDB前法律顾问卢爱璇,以及反贪污委员会调查官努艾达。

2024年10月30日,高庭裁定控方已证明表罪成立,并谕令纳吉就所有控状进行自辩。

辩方辩护阶段于2024年12月2日至2025年5月6日期间进行,历时58天,期间共有26名证人出庭供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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