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数人在不同时间地点发生关系 警方:“华玲校园轮奸案”并非轮奸
警方澄清,受害者并非遭到轮奸,而是与数名嫌犯在不同时间、地点发生性关系。-Ahmad Zamzahuri摄-

(亚罗士打16日讯)华玲今天传出校园轮奸案,然而警方澄清,该案并非轮奸。

吉打州总警长阿兹里说,案件中的女生是在不同的地点包括学校课室、油棕园、住家,与4名嫌犯发生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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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由于该女生未成年,因此不管自愿与否,都列强奸案处理。

他透露,其中一名嫌犯是受害者的男友,年龄17岁。

他说,4名嫌犯中,有3人是在籍学生,另外一人则早被开除。不过根据报导,涉案的3名学生在事件传开后,也被学校开除。

阿兹里说,警方从嫌犯以及受害者手机中发现不雅视频,但不是性爱过程。

他还说,有关视频不只是被嫌犯流传出去,受害者也有向他人分享。

不过他证实,有关视频并没有被贩卖的迹象。

他说,警方目前援引刑事法典第376(强奸)条文及2017年儿童性侵罪行法令(传播儿童色情内容)调查此案。

他也赞扬校方以及家长,在发现女生被强奸后马上报警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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