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受促勿参与集会 总检察长:违者纪律处分
莫哈末杜苏基指出,公务员不应参与任何公众发起的集会。-Yusof Mat Isa摄-

(话望生26日讯)总检察长丹斯里莫哈末杜苏基指出,公务员必须以身作则,不参与任何公众发起的集会。

马新社报导,他说,如果仍有公务员参与相关集会,相关部门主管可对违反规定的行为采取进一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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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集会实际上违反公务员的行为准则和纪律。”

“我们身为公务员,应该树立良好榜样。我认为,公务员参与集会并无益处。”

他今日在浮罗贞隆国小为总检察署昌明关怀活动主持开幕后,向记者这么说。

此前,总检察署发表文告强调,公务员必须遵守政府首席秘书发出的特别指示,禁止参与任何公众集会。

任何违反P.U. (A) 1/2012通令、P.U. (A) 395/1993通令、一般通令、通函、条规及政府颁布的其他指示,可在P.U. (A) 395/1993通令下受到纪律处分。

此外,针对汽车网红东姑尼查鲁丁与弟弟东姑阿都阿兹昨日被判刑一事时,杜苏基说,该署将重新审查有关判决。

“目前我无法评论任何事,因为这属于法庭权限。不过,我们会重新审查。”

昨日地庭裁定两人因报假案罪成,分别被判监禁一个月及罚款15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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