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17项失信罪涉款逾85万 拉玛沙米不认罪
拉玛沙米(右)周三上午抵达位于北海地庭的槟州反贪会特别法庭。-Opalyn Mok摄-

(北海14日讯)槟城前第二副首长拉玛沙米今日在北海地庭,被控17项刑事失信罪名,他不认罪,要求审讯。

他被控在担任槟州兴都基金会(PHEB)主席期间,涉嫌在采购金神辇和批准教育、医药援助金时滥权,涉及金额达85万9131令吉29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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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新社报导,根据13项控状,拉玛沙米通过支票和电汇分别向两家不同的公司支付总计77万9131令吉29仙的款项,用于购买金神辇,而事先未获得PHEB会议的批准。

他被指于2019至2023年期间,在东北县犯下上述13项罪状。

另两项控状指出,被告通过支票分别向两名个人支付总计6万5000令吉的医药费,而事先未获得PHEB会议的批准。

他被指于2020年3月9日和2021年8月24日,在东北县的一家银行犯罪。

其余两项控状指出,被告于2022年1月5日和2月9日在同一家银行犯下同样罪行,也就是通过支票分别向两名学生支付总计1万5000令吉的教育财务援助,而事先未获得PHEB会议的批准。

所有17项控状被指抵触刑事法典第409条文(刑事失信),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鞭笞及罚款。

拉玛沙米(76岁)在聆听所有控状后,向法官祖哈兹米(Zulhazmi Abdullah)表示不认罪,要求审讯。

较早前,来自反贪污委员会的副检察司诺阿祖拉和诺娜吉哈都,建议以所有控状9万令吉让拉玛沙米保外,以及设下附加条件,即交出护照予法庭保管,并须每月一次赴邻近的反贪会办公室报到。

拉玛沙米的辩护律师沙恩舍尔要求降低保金,理由是其当事人目前没有工作,仅依靠退休金生活。

他补充,拉玛沙米持有马来亚大学的政治科学博士学位,并曾在国民大学担任讲师。

他指出,其当事人目前是马来西亚民权共识党(Urimai)主席,并育有3名子女和3名孙子,他也是一名社会公众人物,经常为人民特别是国内的印裔社群发声。

除了沙恩舍尔,拉玛沙米的另两名律师是黄钰焙和阿查娜,拿督瑟瓦莫基亚则以PHEB旁听律师的身份出庭。

法官批准被告以7万8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同时需交出护照,每个月到反贪会报到,案件定于7月15日重新过堂。

拉玛沙米也是行动党槟州前署理主席,并在2008年受委为PHEB主席直至2023年宣布退党。

他是于2005年加入行动党,在该党服务18年。

拉玛沙米在2008年第12届大选赢下峇都交湾国会议席和北赖州议席后,受委为槟州第二副首长。

去年8月,现任PHEB主席雷尔向反贪会提交内部审计结果,以展开进一步调查,但并未透露被指包含数项重要线索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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