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尤丁获有条件暂缓赔偿林冠英 年底前付40万明年127付清余额
慕尤丁获准暂缓赔偿林冠英,不过设有一定的条件。-Yusof Mat Isa摄-

(吉隆坡16日讯)高庭今日谕令诽谤民主行动党主席林冠英罪成的土团党主席丹斯里慕尤丁,必须在12月31日或之前支付40万令吉部分赔偿金予林冠英。

林冠英代表律师郭义雄指出,法官罗兹玛娃也指示慕尤丁在明年1月27日或之前支付剩余100万2000令吉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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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批准慕尤丁有条件暂缓执行赔偿及需缴付5000令吉堂费,并谕令他在12月31日支付40万令吉,其余100万2000令吉需在2025年1月27日前缴清。”

他在内庭审讯后,向记者这么说。慕尤丁代表律师仄丹证实此事。

基于慕尤丁没有根据高庭于11月8日裁决支付140万2000令吉赔偿金(包括5万令吉堂费及2000令吉核定费),林冠英在12月9日入禀法庭要求宣判慕尤丁破产。

随后慕尤丁申请暂缓执行高庭裁决,理由是140万令吉数额庞大,需要时间筹钱,而他愿意将50%赔偿金存入定期存款户口,由林冠英代表律师作为受托人保管,直到上诉庭审理其上诉。

高庭在11月8日裁定慕尤丁须向林冠英支付135万令吉赔偿金及5000令吉堂费,因为诽谤后者担任财政部长期间撤销艾布卡立(Albukhary)基金会免税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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