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152万诽谤赔偿金 拉玛沙米:但查基尔还不能“碰”这笔钱!
拉玛沙米(右)将152万令吉的支票,交给查基尔的律师。-图取自P.Ramasamy面子书-

(吉隆坡2日讯)槟城前第二副首长拉玛沙米表示,他已向印度籍伊斯兰传教士查基尔纳益支付152万令吉的诽谤赔偿金,但表明后者目前还不能动用这笔款项。

拉玛沙米昨晚在面子书发文称,他把从公众那里所筹募到的资金,支付给查基尔的律师,并保存在查基尔的账户中,直到所有上诉程序结束。

"在所有流程结束之前,原告不得以任何原因‘接触’或‘使用’这笔钱!抗争仍还在继续!”

本月2日,高庭宣判查基尔向拉玛沙米提出的两项诽谤诉讼胜诉,谕令拉玛沙米在30天内,向查基尔支付100万令吉普通赔偿、10万令吉损失赔偿、10万令吉加重赔偿、25万令吉惩戒赔偿,以及7万令吉堂费。

拉玛沙米随即发起筹款,以筹集152万令吉的赔偿金。

他还说,会对判决提出上诉,若上诉庭做出对他有利的裁决,所筹资金将捐给有需要的人。

本月4日,查基尔宣布,他愿意将这笔152万令吉诽谤赔偿,全额捐给巴勒斯坦。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