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尤丁滥权受贿获判无罪释放 控方提13理由上诉
(吉隆坡29日讯)控方在上诉书提出13个理由,寻求推翻高庭宣判前首相丹斯里慕尤丁在Jana Wibawa弊案,面对4项2亿3250万令吉滥权受贿控状无罪释放的判决。
主控官于本月19日提呈该上诉书指出,法官拿督莫哈末贾米尔任意行使现有法定权力撤销对慕尤丁的4项指控,在法律和事实上都犯了错误。
马新社报导,该上诉书指出,法官过早地撤销控状犯了错误,阻挠控方在审讯期间提呈证人证词和书面证供,而考虑到案件尚未开审,被告的申请是滥用法庭程序。
主控官声称,被告控状中存在的缺陷可在审讯期间由控方举证并调整控状,控方还没有说明被告如何擅用职权,但法官的错误裁决却没有给控方修改控状的机会,导致控状的缺陷无法挽回。
此外,主控官指出,法官认为控方未能提供控状细节使被告感到疑惑也是错误的。
"(控状中)未说明的内容是否造成不公正,只能在评估所有证据后,在审讯结束时才能确定。”
另一边厢,拿督旺沙哈鲁丁副检察司受询时证实有关控方的上诉书。
控方在慕尤丁获高庭无罪释放的同日(8月15日)向上诉庭提出上诉申请,而上诉庭于9月27日择定于2024年2月28和29日聆审该上诉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