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希VLN贪污案 控方完成举证下月结案陈词
控方今日在阿末扎希涉及的VLN贪污一案完成举证,高庭择定于9月1日聆听控辩双方结案陈词。-Yusof Mat Isa摄-

(莎阿南11日讯)控方在前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的外国签证系统(VLN)贪污一案中完成举证,在此案共传召了18名控证人供证,及提呈逾百份文件。

主控官拿督拉惹罗仄拉副检察司今早在庭上指出,随着第18名控方证人——反贪会查案官马汉德兰完成供证后,控方已举证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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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若高庭要求阿末扎希自辨,控方将会提供27名证人名单,阿末扎希可要求他们出庭供证。

证人名单中包括,国家金融犯罪防制中心(NFCC)总监拿督斯里慕斯达法阿里,数名与Ultra Kirana私人有限公司(UKSB)在VLN合约中有关联的公司董事,反贪会查案官,外币兑换商,现任及前任政府官员等。

此案于2021年5月24日开始聆审。

在控方今日完成举证后,高庭择定于9月1、2、5、6、7及8日,聆听控辩双方的口头结案陈词,以裁决控方是否举证成功。

控方是否成功举证,将裁定阿末扎希是否表罪成立,需要出庭自辨,或表罪不成立,当庭释放。

现年69岁的扎希面对33项有关收受UKSB总额1356万新元贿赂的控罪,他被控利用内长职权以延长该公司继续处理中国一站式服务中心及外国签证系统的合约。

他也面对另7项指控,即收受与其有公务往来的UKSB的献金,分别涉及115万新元、300万令吉、1万5000瑞士法郎和1万5000美元。

他被控在2014年10月至2018年3月期间,在加影绿野山庄和布城16区的Seri Satria犯下上述7项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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