吁判子女改教不合法 高庭批准罗秀虹司法审核申请
(吉隆坡1日讯)吉隆坡高庭今日批准华印混血妇女罗秀虹(Loh Siew Hong,音译)对前夫纳嘉斯瓦兰(Nagashwaran Muniandy)单方面为3名孩子改教案,提出司法审核的申请。
34岁的罗秀虹是于今年3月25日提呈申请,要求法庭宣判3名孩子为兴都教徒,而其前夫没有法律能力,单方面让玻璃市改教登记官为孩子改教。
她也要求法庭宣判,在未经过她的同意下,3名孩子改信伊斯兰不合法。
她申请撤销玻璃市改教登记官于2020年7月7日发出3名孩子改信伊斯兰教的声明。
同时,她申请庭令指示当局删除孩子在玻州皈依者登记册中的名字,以及禁止玻璃市宗教司拿督莫哈末阿斯里通过官员或玻州宗教局发表任何相关声明。
她也要求法庭宣判2006年伊斯兰管理法令第117(b)条文(阐明能单方面改教),是违宪且不合法的。
高庭是于今年2月21日批准罗秀虹的人身保护令(Habeas Corpus)申请,让她可以与3名孩子团聚。
罗秀虹3年前与前夫离婚后,前夫没将孩子交由她抚养,甚至还失联。
罗秀虹是多次向警方报案后,才得知前夫已经入狱,且在没有得到她的同意下,将3名儿女交托给玻璃市宗教局。
罗秀虹之后终于与3名儿女见面,惟孩子声称自己已是穆斯林,不能跟母亲回家了。
后来,罗秀虹向高庭提出人身保护令的申请,好让子女回到她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