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申每月送数十万新元到扎希家!惟证人无行程证据支持
李伟强无法在庭上出示有关UKSB每月到阿末扎希(图)住处给予数十万新元现金,是与外国签证系统(VLN)有关的证据。-Devan Manuel摄-

(莎阿南19日讯)Ultra Kirana有限公司(UKSB)董事李伟强(译音,Harry Lee Vui Khiun)指出,他无法提供该公司每月到前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私邸给予数十万新元现金,是与外国签证系统(VLN)有关的证据。

身为阿末扎希涉外国签证系统贪污案第15名证人的他今日在庭上,接受阿末扎希代表律师拿督阿末再迪的交叉盘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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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末再迪询及有关李伟强他是否知悉在2014年至2018期间,每月支付给阿末扎希的资金是政治献金。

阿末再迪也询及李伟强,是否有在40个月里前往阿末扎希位于加影绿野山庄私邸或位于布城官邸期间的任何证明。

李伟强也指出,反贪会调查官也不曾要求他出示任何有关到访阿末扎希住处,经过大道时的一触即通(Touch and Go)电子付费证明,或是在阿末扎希住处的登记证明。

李伟强也在庭上证实,声称给予阿末扎希的现金为政治献金,而相关款项并未反映在属于UKSB的账目中。

李伟强说:"根据我的理解,那(现金)是给予当时的政府。"

他指出,给予阿末扎希的现金是由他、行政经理大卫(译音,David Tan)及董事万克利(Wan Quoris)批准。

另外,辩方代表律师哈密迪早前在庭上认为,李伟强的供词不可信,并指尽管后者了解公司交易及运作,但却无法记起很多有关UKSB的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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