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26项洗钱罪 廖顺喜不认罪
廖顺喜(中)周二上午在莎阿南地庭面控,他否认有罪。-Yusof Mat Isa摄-

(莎阿南12日讯)云尊集团创办人廖顺喜今早在法庭被控26项涉及3600万令吉的洗黑钱罪名,但他否认有罪。

34岁的廖顺喜是在莎阿南地庭面控,在通译员以华语念出26项控状后,他向法官荷丽娜(Helina Sulaiman)表示不认罪。

根据控状,34岁廖顺喜被指于2016至2021年期间,多次直接涉及非法活动交易,因此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法令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a)条文。

一旦罪成,被告将面对监禁不超过15年、罚款不超过500万令吉或贿金的5倍,视何者为高。

在廖顺喜表示不认罪后,法官批准被告以100万令吉以及2名担保人保外候审。保释金须在今明两天分别缴交。

另外,被告必须每两周到武吉阿曼商业罪案调查组报到,并将护照交给法庭。

法庭同时择定本案于5月26日过堂。

在遭警方通缉超过一年之后,廖顺喜最终在昨天上午到武吉阿曼商业罪案调查局自首

廖顺喜也是"廖顺喜帮”(Geng Nicky)的掌舵人,警方于去年3月在巴生谷展开一系列执法行动,逮捕廖顺喜和68人包括他的两名胞弟,并起获数十万令吉现金和价值上百万令吉的物品。

廖顺喜和其胞弟于去年4月9日因涉嫌成为有组织犯罪集团成员,而被控上八打灵再也地庭,惟廖顺喜疑已潜逃,因此其提控是在他未出庭的情况下进行。

彭亨王室在去年4月26日褫夺颁发给廖顺喜的"拿督斯里”勋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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