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接受SRC国际案新证据 联邦法院驳回纳吉申请
(吉隆坡16日讯)联邦法院驳回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申请,不批准他为SRC国际有限公司弊案提呈新证据。
以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拿督东姑麦文(Tengku Maimun Tuan Mat)为首的法院五司一致驳回纳吉申请,即要求提呈国家银行前总裁丹斯里洁蒂的丈夫拿督道菲克(Tawfiq Ayman)的银行资料,作为新证据。
高庭法官莫哈末纳兹兰是于2020年7月28日裁决,纳吉在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洗钱案中,被控3项刑事失信、3项洗黑钱及一项滥权控状,全数罪名成立。纳吉随后提出上诉。
联邦法院首席主簿官办公室于2021年11月23日发文告指出,上诉庭将于12月8日早上9时,为上述案件下判。
纳吉于11月23日致函上诉庭申请展延SRC上诉案的裁决日,但上诉庭于11月24日驳回纳吉的申请。
12月1日,即上诉庭择定12月8日宣判SRC案上诉结果的前7天,纳吉向上诉庭申请,纳入反贪污委员会主席拿督斯里阿占巴基以及查案官罗斯里(Rosli Hussein)的口头证据。
12月7日,上诉庭驳回纳吉要求采纳新证据的申请,并决定如期在12月8日针对高庭在SRC国际公司中的裁决作出宣判。
首席检察官拿督西丹巴兰(Sithambaram)昨日指出,道菲克被指收取一马公司(1MDB)资金案,与纳吉私人户头收取SRC国际有限公司资金案无关。
他指出,事实上,道菲克被指于2008年收取1MDB资金,但当时SRC国际有限公司还未创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