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菲宜涉洗黑钱案 控方再传召2证人
Tan Sri Muhammad Shafee Abdullah arrives at the Kuala Lumpur High Court Complex May 21, 2021. u00e2u20acu201d Picture by Yusof Mat Isan

(吉隆坡17日讯)控方将在资深律师丹斯里沙菲宜的洗黑钱案审讯结案前,再传召两名证人。

主控官阿菲扎尼赞副检察司今日在案件管理程序结束后,告知记者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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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会被传召的证人是来自内陆税收局的官员和查案官。”

本案自5月21日开审以来,至今已有6名控方证人出庭供证。

较早前,主持案件管理的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加米尔择定此案于2月10、15和22日,以及3月1、28和29日复审。

阿菲扎尼赞提出,法庭择定新日期的原因是,本应在12月10日进行的审讯,随着沙菲宜和其律师哈温德吉星须要隔离,而宣告展延。

沙菲宜的儿子莫哈末法汉确诊感染新冠,沙菲宜和哈温德吉星作为其密接者,因此须接受隔离。

2018年9月13日,涉嫌收取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所支付的950万令吉的沙菲宜,在两项洗黑钱及两项向税收局作虚假申报的罪名下,被控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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