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赋予特殊权力 旺祖乃迪:沙巴砂拉越可自选官方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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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晋30日讯)在首相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里呼吁各界包括官方机构与活动多用国语后,首相署部长(法律与国会事务)拿督斯里旺祖乃迪强调,砂州可自行选择国语或英语。

他发表文告说,联邦宪法已经阐明,砂州有上述选择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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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第161条文阐明,沙巴与砂拉越有自主权,官方语言要用英语或其他语言,是他们的自由。"

他补充,在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中,也有相同的事项。

"截至今日,砂拉越没有通过任何修正案,去禁止或限制使用英语为官方语言。"

在昨日,依斯迈沙比里点出政府机构、政联公司以及私人界竟然优先使用英语多过国语,包括他们的产品与服务。

他说,这些机构有责任捍卫国语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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