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厘清政治献金定义!反贪一哥:政党收到捐款须申报
MACC chief commissioner Datuk Seri Azam Baki speaks to media after attending the National Department for Culture and Arts strategic cooperation programme in Kuala Lumpur, May 4, 2021. u00e2u20acu201d Bernama pic

(吉隆坡2日讯)反贪污委员会主席拿督斯里阿占巴基认为,若制定政治献金法令可作为反贪会指南,以区分捐献政党的政治献金与私下捐给从政者的贪腐行为。

他说,目前我国还没有关于政治献金的法律,但国家施政、廉政及反贪中心(GIACC)正在准备有关草案,以提呈给反贪特别委员会(JKM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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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ACC最近已准备政治献金相关法律,而我也参与讨论。已圈定特定范畴,包括政党从任何一方收到资金必须汇报及申报。

"此外,将设立监管机构或审计专员监管任何政党的政治献金。”

他昨日配合反贪会54周年庆,线上接受访问时这么说。

阿占巴基指出,所有从政者是时候接受这项法律,如大选的政治献金必须受控制,而不像美国通过宣布资助者而允许提供政治献金予特定政党。

他认为,从政者必须支持落实这项法令,以证明他们清白及没有贪腐或滥权,同时向人民证明其透明及廉正领导。

他坦言,反贪会在接获从政者接收资金的投报时,是难以区分政治献金与贪腐行为,反贪会必须调查后归类为贪腐案件。

政府在2019年10月计划隔年在国会提呈政治献金法案,当时首相署部长已故拿督刘伟强解释,该法案侧重于管制政治献金,以在未来打造零贪腐的国家生态系统。

针对设立反贪服务委员会,阿占巴基指出,已向反贪特别委员会提呈两项建议,即通过联邦宪法及相关法律委任反贪会主席一职,以及设立反贪服务委员会。

他补充,一旦拥有反贪服务委员会,将负责聘雇和解雇反贪会工作人员,而目前此事是由公共服务委员会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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