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标杆性裁决!外嫁公民子女自动享有大马公民权
Members of Family Frontiers hold up placards demanding equal citizenship rights for Malaysians at the Kuala Lumpur High Court April 27, 2021. u00e2u20acu201d Picture by Hari Anggara

(吉隆坡9日讯)吉隆坡高庭今日做出标杆性裁决,宣判马来西亚女性公民与外籍配偶所生的孩子,可以自动获得马来西亚国籍。

非政府组织"家庭前缘"(Family Frontiers)发表文告,向媒体透露高庭法官拿督阿达尔(Akhtar Tahir)在线上审讯时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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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达尔宣判时表示,联邦宪法第 8(2) 条、第14(1)(b)条文以及第二列表的1(b)和1(c)条文必须同读,它们说明授予公民身份时,不应存在性别歧视。

文告说:"法官宣判,必须将‘父亲’一词解读为包括母亲,而他们的孩子有权依法获得公民身份。"

"法官强调,法院有权诠释法律,以维护联邦宪法的精神并确保正义。"

"他补充说,此次诉讼并非寻求改变政策,而是希望通过现有的法律,为原诉人的不满提供补救措施。"

"原诉人确实有冤屈,歧视显而易见。"

这项裁决意味着大马籍母亲与大马籍父亲,享有同等权利,即他们在海外出生的孩子可以获得大马公民身份,而这是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判决。

如果政府决定让步,不对法官阿达尔的判决提出上诉,那么今日的的判决将成为指导性案例;但一般情况下,政府很大可能会上诉。

"家庭前缘"主席苏丽肯佩(Suri Kempe)以及6名与外国人结婚的大马女性公民,于去年12月18日入禀诉讼,争取她们在海外出生的孩子,享有成为大马公民的权利。

她们也要求法庭强制大马政府和属下机构包括国民登记局、移民局和大马大使馆,给海外出生的孩子发出公民权文件,包括身份证和护照。

她们在诉状将联邦政府列为答辩人。

根据现有法律,子女在海外出生,若父亲为大马公民,可以自动继承大马国籍;但若母亲为大马公民,则孩子无法自动获得公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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