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2项共10万洗黑钱罪 赛沙迪不认罪
(新山5日讯)继两周前被控不当挪用政党资金后,麻坡国会议员赛沙迪今日在地庭被控两项洗钱罪,涉及款项共10万令吉,但他不认罪,要求审讯。
现年29岁的赛沙迪也是前青年及体育部长,他今早9时在代表律师哥宾星的陪同下,抵达新山地庭。
他在法官拿督阿末卡马面前,否认在3年前涉及非法活动10万令吉收益的洗黑钱指控。
根据控状,赛沙迪分别在2018年6月16日及19日,在位于柔佛新山栢龄花园(Taman Perling)的一间银行,将本身在马银行伊斯兰银行户头的5万令吉非法活动收益,转移至本身的土著股权基金(Amanah Saham Bumiputera)户头。
赛沙迪因而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AMLA)第4(1)(b)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下治罪。
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15年,以及罚款不少于所涉及金额的5倍或50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