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示工厂关闭防疫?黄思汉:那是中央权限非州政府!
(吉隆坡14日讯)雪州行政议员黄思汉直指,雪州地方政府没有权力勒令工厂关闭,以遏止新冠病毒蔓延,因有关权力在中央政府手中。
掌管地方政府、公共交通及新村发展事务的他指出,根据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第107(2)条文,并未赋权给地方政府向工厂发出关闭的指令。
他说,尽管该条文似乎赋予地方政府有绝对权力,不过必须按照许可证颁发时规定的条件而进行,不能任意或没有根据的进行。
"地方政府发出的许可证仅受地方政府法令约束。”
"这并未涵盖防范和控制传染疾病,因相关课题受中央政府颁布的1988年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法令约束。”
黄思汉是针对近日坊间因病例激增,要求地方政府关闭州内工厂一事,发文告这么回应。
他续说,自去年3月18日起,有关制定及遵守标准作业程序(SOP)是受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法令约束,这包括目前在全国执行的行动限制令(MCO)及加强行动限制令(EMCO)。
他解释,即使是卫生部长拿督斯里阿德汉峇巴及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达基尤丁已于今年3月3日,修订2021年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紧急修正法令第 2(1)条,但这不意味着地方政府有权力勒令工厂关闭。
"这项修正案旨在使地方政府的环境卫生官员,可协助执行中央政府的SOP 和指令。”
他强调,雪州地方政府通过1988年传染病和控制法令的规定,根据法律规定以及"法治”和"公平公正待遇”原则,透明和负责任地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