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首有绝对权力召开国会!莱士雅丁:紧急条例赋权这么做
Dewan Negara Speaker Tan Sri Rais Yatim speaks to reporters at a press conference at Parliament September 2, 2020. u00e2u20acu2022 Picture by Shafwan Zaidon

(吉隆坡19日讯)国会上议院主席丹斯里莱士雅丁指出,根据2021年紧急条例,国家元首拥有绝对的权力,召开、休会或解散国会。

他今日在推特发文指出,即将于8月1日失效的紧急条例第14(1)(b)赋予国家元首权力,召开、休会或解散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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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直接赋权给陛下。是绝对的权力。"

他在推文中也截取紧急条例第14(1)条文,而在第14(1)(a)条文阐明,紧急状态期间,召开、休会或解散国会的权力不再属于联邦宪法。

这意味着国家元首可在没有首相建议下召开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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