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起只接受6部门和特定机构批准函 警方:无合法信一律折返
(吉隆坡7日讯)全国警察总长拿督斯里阿克里沙尼表示,从明日起,警方只接受由6个部门和特定机构发出通行批准函。
他昨日发表文告指出,该些信函是员工获准往返办公室,可通行警方路障临检的证明。
"我们提醒大众遇到警方路障时,必须出示指定部门或机构所发出的批准函。"
"该些无法出示信函或被发现使用假信函的人,将在1988年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法令(342法令)下受到严惩。"
被列出的部门或机构分别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