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涉及SRC国际案上诉续审,控方直指,尽管从公务员退休基金局(KWAP)得到40亿令吉贷款,但SRC公司的业务计划是个骗局。
首席检察官拿督西丹巴兰(Sithambaram)在庭上指出,上诉人纳吉在审讯时承认挪用属于SRC国际公司的4200万令吉。
他说,没有证据证明,SRC公司于2012年拨至瑞士的款项是用于再生能源领域投资。
纳吉于2011年及2012年在任期间曾透过两项政府担保,让SRC公司从KWAP获得2笔总额为40亿令吉贷款。
西丹巴兰说,纳吉在庭上接受盘问时承认自己在担任职务时没有进行任何投资,同时拒绝为SRC公司承担责任,进一步证明该公司只是个骗局。
"上诉人都承认没有发生任何事,但却把(责任)归咎给SRC公司董事主席。”
"他们指资金是用于投资用途。”
"我说这是个骗局,不曾有进行任何事。”
他补充,声称用于投资再生能源的资金其实安放在瑞士银行的作为定期存款。
当西丹巴兰在庭上陈述时,纳吉代表律师哈温德吉星(Harvinderjit Singh)站起,对西丹巴兰的陈述提出反对。
以上诉庭法官拿督阿都卡林为首的三司在庭上指哈温德吉星试图干扰西丹巴兰的陈述。
他说:"我在提问,他(西丹巴兰)是在回应我。你会有时间回应。”
西丹巴兰获准继续陈词,并指控方在高庭聆审时一直面对"反对”声音。
SRC公司于2015年左右无能力偿还KWAP的40亿贷款利息。西丹巴兰认为,SRC公司的设立并非骗局。
当阿都卡林进一步询及设立公司的真正目的是否为掩饰时,西丹巴兰回应说:"法官阁下是对的。SRC的建议书无法显示任何事项,完全没有。”
他指出,若SRC公司表现良好,我国无需担心任何电源故障,更可享有更廉价的电费。
去年7月28日,纳兹兰宣判纳吉在SRC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案件涉及7项刑事失信、洗黑钱及滥权控状,皆罪名成立。
纳吉的3项失信和3项洗黑钱控状,每一项坐牢10年,以及滥权控状坐牢1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若无法缴还罚款,则须以坐牢5年取代。
不过,由于法官谕令纳吉的坐牢刑期同期执行,他因此只需入狱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