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冻肉事件首宗刑事提控!两高层被指伪造清真标志
The company and two accused, as well as one who is still at large, are charged with using, possessing and offering 3,418 boxes of frozen food using false trade descriptions without approval at the Sessions Court in Johor Baru February 9, 2021. u00e2u20acu201d Picture

(新山9日讯)冷冻肉走私事件在曝光逾两个月后有新进展,一家被指涉事的公司和两名高层,今日在地庭面对21项拥有、提供和使用伪造清真标志的控状。

这也是上述事件在去年12月1日东窗事发后的首宗刑事提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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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是LY冷冻食品私人有限公司、该公司的经理钟金光(48岁)和董事杨志强(40岁),他们在通译员念出控状后,悉数否认有罪。

根据控状,两名被告与另一名在逃董事陈修发(42岁)在3418个冷冻食品箱,使用伪造的澳洲伊斯兰教协调理事会和珀斯清真寺公司(Incorporated)的清真标志。

他们也被指提供有GBP澳洲私人有限公司和Ararat肉类出口私人有限公司标签的货品,并附有清真标志,以显示穆斯林可食用这些食品,此举违反2011年商品事务指令(清真认证和标识)第4(1)条文。

此外,他们被控在未经GBP澳洲和Ararat肉类出口批准下,拥有伪造的商品标签。

他们被指于2020年12月1日下午3时30分许,在柔佛古来县士乃的帝沙依达曼工业园依达曼3/4路第663号的一个场所犯罪,抵触2011年商品事务法令第5(1)(a)和5(1)(c)条文,以及2011年商品事务指令(清真认证和标识)第4(1)条文。

一旦罪成,所有被告将被罚款10万令吉或坐牢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本案主控官是莫哈末翁、关丽莎、沙兹瓦尼、阿斯维尼和纪淑敏副检察司,以及被告的律师是赞里依德鲁斯、尤斯曼,以及赛夫扎曼。

法官阿末弗雅批准两名被告以25万令吉外加一名担保人保外,并设下附加条件,也就是每名被告的护照交由法庭保管,以及每两周一次到古来警区总部报到。

法庭择定此案于3月28日重新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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