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紧急状态须国会通过!7个NGO起诉首相和政府

(吉隆坡2日讯)7个非政府组织加入反对党行列,入禀法庭挑战国盟政府所颁布的紧急状态。

这些组织分别是净选盟2.0、人民之声(SUARAM)、独立新闻中心(CIJ)、国民醒觉运动(Aliran)、隆雪华堂、大马学术人员运动(GERAK)及拯救河流联盟(Save Rivers)。

代表该些组织的律师云大舜今日在线上记者会指出,原告是主张政府必须寻求国会通过,才能颁布紧急状态,为此决定起诉首相丹斯里慕尤丁和政府。

不过,他表示,此次的诉讼是与近日其他挑战紧急状态的诉讼不同。

"我们认为,依据联邦宪法第150(3)条文,任何紧急条例都必须尽快提呈至国会辩论。”

他说,上述条文阐明,紧急状态一事必须提呈至国会上下议院,以寻求批准,因此若没有这么做,政府颁布的紧急状态理应已失效。

"若国会在没有解散的情况下,遭到中止,这代表国会议员无法开会讨论紧急状态,这实则是一个悖论。”

"那紧急条例似乎已成为规避宪法保障的形式,所以我们认为法院应解释和确定这一事项。”

他也有信心,法院会迅速处理此案,并预料在一直两周内进行案件管理程序。

另外,净选盟2.0主席范东平认为,中止国会是一项极为严厉的措施,而紧急条例也已超越了宪法,甚至有不成比例的情况。

"作为为改革而斗争的公民和公共利益组织,中止国会将对我们的工作产生极大的影响,我们无法通过国会咨询和获得答复。”

"我们认为应维护法治以及遵从宪法精神,因为这样才能具有清晰的三权分立,任何一个单位都不应该服从其他的单位。”

他也强调,他们并非是要挑战国家元首颁布紧急状态的权力,而是希望通过司法,对联邦宪法第150条文作出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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