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判纳吉洗黑钱罪成 律师:SRC公司案法官被调职不寻常!
Datuk Seri Najib Razak leaves Kuala Lumpur High Court after he was found guilty of abuse of power and misappropriating RM42 million from SRC International Sdn Bhd July 28, 2020. u00e2u20acu201d Picture by Ahmad Zamzahuri

(吉隆坡23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涉及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洗钱案的承审法官莫哈末纳兹兰,将从刑事法庭,转调至民事法庭。

根据律师公会昨日发出的通告,马来亚大法官丹斯里阿查哈指示纳兹兰于3月1日起,从吉隆坡第三刑事高庭,调至吉隆坡第二民事高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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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当今大马》报导,律师公会资深会员赛益依斯干达证实接获这份通告,然而他却认为,此次只涉及一名法官的调任,并不是一件寻常的事。

他说,由于纳兹兰是纳吉SRC国际公司案的承审法官,所以相关调任引起关注,或许有民众会质疑大马司法的独立性。

他指出,纳兹兰勇敢的判决,本应让大马司法独立走上正轨。

纳兹兰是于去年7月28日宣判,纳吉被控涉及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洗钱案的7项控状全数罪名成立。

他说,证据显示纳吉知晓汇入3个AmBank Islamic的款项,却有意向公众隐瞒这一信息。

纳兹兰也说,辩方同样也无法对刑事失信和洗黑钱控罪,提出合理疑点,因此法庭裁定纳吉罪名成立,处以监禁合共72年与罚款2亿1000万令吉。

目前,纳吉已申请暂缓执行令,同时提出上诉。

除了SRC国际公司案,纳兹兰现在手上仍正审理多宗大案,包括纳吉和财政部前秘书长丹斯里依尔万涉及66亿令吉刑事失信案、联邦土地发展局(FELDA)前主席丹斯里莫哈末依沙沙末受贿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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