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警方执法不可恶意散播!警察总长:或构成诽谤罪

(吉隆坡12日讯)全国警察总长丹斯里阿都哈密表示,警方将认真看待并采取严厉行动,对付该些故意拍摄并散布警方执勤时的照片或视频的人,因为此举将构成诽谤和干扰调查。

根据《马新社》报导,阿都哈密说,这些不负责任的行为,将引起社会大众的不安和错误印象,进而导致人们误以为执法单位压迫百姓。

Advertising
Advertising

"有人散布据称警方在执勤时违法的视频或照片,我们认真看待这具有不良意图的行为。"

"警方一直都尊重言论自由,但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

他也警告,相关人士可在刑事法典第500条文(诽谤)和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下受查。

他是针对马大新青年前主席黄彦铬因透过面子书直播警方执法,将于明日被控上庭一事,如是回应。

警方日前针对马大新青年发布题为"国家元首不该干预国家事务"的文告,前往该会主席叶纹清的家搜查,而黄彦铬在接获通知后,并赶往叶纹清住家,甚至透过面子书直播警方执法情况。

警方后来就以妨碍公务罪名,逮捕黄彦铬助查。

武吉阿曼刑事调查局(调查/法律)副总监米尔也向《当今大马》证实,黄彦铬将于明早,在八打灵再也推事庭面控。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