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州通过修法 污染水源最高罚100万强制坐牢
An Interceptor, a floating machine that collects waste from the river, is seen along the Klang River November 5, 2020. u00e2u20acu201d Picture by Miera Zulyana

(莎阿南9日讯)雪兰莪州议会今天通过2020年雪州水务管理机构(LUAS)修正法案,污染水源者罚款将提高至20万令吉至100万令吉,并强制坐牢。

其他修改的条文包括污染水源者需向雪州水务管理机构付清理费用、赋权该机构提供酬劳给情报提供者、赋权该机构征收水源附加费,以减少浪费水源、主任或执法官可在没有逮捕令下充公物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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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州州务大臣拿督斯里阿米鲁丁今天在上述修正案总结环节中说,修正案是全面遏制水源受污染的方案之一。

"为了修正这项法案,需要同时研究2006年水供服务工业法令第121条文、刑事法典第430条文及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以全面了解及不逾越现有法令。”

他上周五提呈上述修正法案,今天获得9名执政党州议员及3名反对党议员一致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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