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开会半天又没辩论 高庭903裁决518国会是否违宪
The Yang di-Pertuan Agong Al-Sultan Abdullah Ri'ayatuddin Al-Mustafa Billah Shah delivers the royal address during the opening of the first meeting of the third session of the 14th Parliament in Kuala Lumpur May 18, 2020. u00e2u20acu201d Bernama pic

(吉隆坡30日讯)高庭将于9月3日裁决,5月18日所召开的"一日国会”是否违宪。

律师肯卡兰和社运分子阿鲁慕甘是在5月15日入禀诉讼,分别将首相丹斯里慕尤丁和时任议长丹斯里阿里夫列为第一和第二答辩人,以要求宣判一日国会违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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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两人的代表律师巴斯甸今日在承审法官拿督阿末卡马面前陈词时说,5月18日的第14届第3次国会会议只举行半天,而且除了国家元首发表施政御词,并未设辩论环节,因此违宪和不合法。

他指出,政府行使权力,以达到不正当目的,也就是阻止国会履行其宪法义务。

"在国家元首发表御词时,(国会)议员除了静坐,就被禁止其他任何事,政府议程的真正目的是要完全和不合法的控制国会,这不仅违宪,也不合法,俨然是不当行使所被赋予的权力。

"此外,据称基于新冠疫情而召开一日国会的‘原因’,只不过是一块遮羞布,举例而言,英国、新加坡和加拿大的立法机构照旧开会,以通过与新冠疫情有关的法律。”

不过,高级联邦律师苏扎娜说,在联邦宪法第63条款下,任何与下议院有关的日期和议事程序,都不可受到司法干预。

她指出,法庭应该拒接起诉人的要求,以对下议院程序行使司法权。

"在任何情况下,他们(起诉人)的控诉并无根据,因为修改日期和议事程序全都符合议会常规,就算起诉人持有不同看法,但不遵守议会常规,也只不过是违规行为。

"基于这些原因,我们希望起诉人的申请被驳回,并需支付堂费。”

肯卡兰和阿鲁慕甘寻求宣判518国会无效,因为它只有国家元首发表御词,因此违反联邦宪法第55(1)条款。

他们指出,这第一场会议并不实际,因为没有其他任何重要事件发生,不符合下议院议会常规第14条文。

下议院秘书尼赞代表慕尤丁和阿里夫在宣誓书中指出,518国会符合联邦宪法和议会常规。

他说,肯卡兰和阿鲁慕甘的申请并无根据,因为根据联邦宪法第63(1)条款,下议院的任何程序都不可在任何法庭受到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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