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追问难民遭驱逐事件 妇女部长没正面回应惹杨巧双不满

(吉隆坡15日讯)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部长拿督斯里丽娜哈仑在今日的国会下议院,"回避”难民在行动限制令期间被房东或地主驱赶的问题。

当时是行动党泗岩沫国会议员杨巧双提问,政府是否有接触联合国难民署(UNHCR),以了解政府在对付非法移民时,连有文件证明的难民也遭到房东驱逐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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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杨巧双的提问,丽娜哈仑仅表示,数个政府部门正在探讨难民课题,不但没详加解说,更没有直接回应杨巧双的问题。

"关于难民课题,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已经与内政部合作解决,不是现在,而是在行动限制令期间就开始了。"

她说,当谈及难民课题,该部不只需要咨询内政部的意见,也需要外交部的见解。

"我们会不时探讨此课题。最重要的是,我们将确保儿童的安全。”

针对丽娜哈仑的问答,也是前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副部长的杨巧双向下议院副议长莫哈末拉昔投诉,指丽娜哈仑并没有正面回应她的问题。

"议长,我的问题并没有得到回应。我要问的是政府现在的打算,因为他们(难民)已经遭到驱逐,并会造成无家可归的问题。如果政府依然纸上谈兵,遭驱逐难民人数将会持续上升,因为地方政府已经下令禁止业者出租予难民。”

接着,杨巧双再次追问丽娜哈仑,即妇女部是否对难民被驱逐一事知情,不过莫哈末拉昔指问答环节非辩论环节,因此部长的回答应该被接受,然后就指示进入议程表的下一个提问。

根据《Malay Mail》在7月11日的报导,超越国界非政府组织创办人马希拉马克里斯南(Mahi Ramakhrisnan)透露,有100名在吉隆坡租房的难民,遭到房东的驱逐,并指这是移民局的警告。

难民权利倡导者哈尼夫马法(Hanif Mahfa)说,根据房东的说法,他们是被迫驱逐难民,因为在大马的法律,不管有文件证明与否,都不认可难民身份。

不过联邦直辖区部长丹斯里安努亚慕沙对此事表示惊讶,因为如果难民有向联合国难民署登记,理应被允许在我国租房。

《Malay Mail》也向联邦直辖区移民局求证,当局表示如果业者将房子租给没有身份文件的难民,是可在移民法令第55E条文下,以匿藏非法移民者的罪名被对付。

一旦罪成,可被罚款5000令吉至3万令吉、坐牢12个月或两者兼施;重犯者可被罚款最少1万令吉至6万令吉或最高两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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