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RC洗钱案完成结案陈词 728宣判纳吉是否罪成

(吉隆坡5日讯)高庭将于7月28日,宣读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SRC国际公司洗钱案”的判词。

随着纳吉的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和哈温德吉星今日结案陈词,承审法官莫哈末纳兹兰(Mohd Nazlan Mohd Ghazali)才择定判决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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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吉的代表律师还包括法汉(Farhan Read)。

沙菲宜向法庭说,辩方不仅反驳了控方的论述,还挑出了"更合理的疑点”。

高庭总共耗时5天来聆听控辩双方陈词。从2019年12月3日开始至今年3月11日的自辩审讯,共传召了纳吉供证和另18名证人。

出庭供证的大人物还包括前总检察长丹斯里莫哈末阿班迪、前总检察署副检察司祖基菲里阿末、前外交部长拿督斯里阿尼法、前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嘉米尔、前反贪会主席拉蒂花。

从2019年4月3日至8月27日,控方供传召57名证人出庭供证。

以拿督西淡巴兰(Sithambaram)副检察司为首的控方团队,还有数名副检察司,分别是莫哈末阿斯罗夫(Mohd Ashrof Adrin Kamarul)、依扎(Muhammad Izzat Fauzan)、多纳(Donald Joseph Franklin)和苏莱曼(Sulaiman Kho)。

纳吉被控7项涉及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案的3项刑事失信、一项滥权及3项洗黑钱控状

SRC国际公司是一马发展公司(1MDB)的前子公司,并在2012年2月转移给财政部机构(MoF I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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