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讯)前副首相兼内政部长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夫妇拥有4张大马银行(AmBank)信用卡,合计总消费顶限为25万令吉;而这些信用卡于2013年11月至2016年1月间,都用来在本地和外国的奢侈时装店消费,如路易威登(Louis Vuitton,简称LV)和意大利奢侈品牌阿玛尼(Giorgio Armani)。
大马银行高级副总裁杨永亮(Yeoh Eng Leong)今日在高庭,针对阿末扎希贪污案供证时说,阿末扎希自2013年9月30日起,所持有的AmIslamic Bank Visa Infinite Mastercard主卡最后四码为0344和AmIslamic Bank World MasterCard主卡最后四码为1095。
而阿末扎希夫人拿汀斯里哈米达所持有的信用卡,则属于2013年11月1日发出的附属卡。
他说,在2013年至2016年1月期间,阿末扎希信用卡的每月账单都会寄去布城内政部;而账单显示"所有或至少一张信用卡是一直用来在本地和外国零售店消费”。
"尽管有缴付卡债,但不是每次都准时。结果因拖延还款而被逾期罚款。
"据我了解和银行记录,银行没收到任何争议性的账单或投诉未经授权交易。”
杨氏也读出阿末扎希信用卡的账单,其中有一些月份,阿末扎希没有任何消费记录,但其夫人哈米达则用信用卡来购物。
杨氏说,记录显示,阿末扎希的信用卡在2013年12月23日,在英国单日消费就达6万3701令吉52仙。
杨氏也指出,2013年12月,有一张总值24万7802令吉28仙的支票,用来缴清哈米达的威士卡(VISA)债;与此同时,哈米达的万事达卡(MasterCard)则在大马消费了1289令吉。
杨氏说,根据2014年信用卡账单记录,阿末扎希的万事达卡用来在玩具反斗城(Toys"R”Us)消费1949令吉95仙;而这笔卡债以6万3701令吉52仙的支票还款。
根据消费记录,哈米达的威士卡于2013年12月28日,在伦敦哈罗德(Harrods)消费2万零761令吉81仙、她在2014年1月,分别在位于吉隆坡阳光广场(KLCC)的意大利奢侈品集团Tod's消费4570令吉、在布城Lovely Lace消费1656令吉40仙。另外,其万事达卡也用来消费7581令吉65仙。
消费记录显示,2014年2月,阿末扎希的万事达卡消费1949令吉95仙,而哈米达的威士卡在吉隆坡一家零售店消费5753令吉,后来用2万零858令吉36仙的支票来还款。同时,哈米达的万事达卡在万宜消费1791令吉30仙。
2014年3月,阿末扎希的信用卡都没刷卡记录,而哈米达的威士卡在澳洲墨尔本商店消费达5万4843令吉18仙,这包括意大利知名奢侈品时装品牌Max Mara(1万零66令吉77仙)、Giorgio Armani(9254令吉63仙)等。而哈米达的万事达卡则在墨尔本消费9769令吉60仙,和大马KLCC的哈比珠宝(Habib Jewels)消费3764令吉。
杨氏也说,根据2014年4月账单记录,哈米达的威士卡在香港、大马和澳洲消费13万零359令吉83仙,这包括到位于香港的英国時尚品牌Burberry消费2万6893令吉33仙、到吉隆坡Starhill Gallery的LV店消费9500令吉,后来以一张2万零858令吉36仙支票还款。
其他月份信用卡账单(从2014年5月至2015年7月)显示,阿末扎希的信用卡分别在乌克兰首都基辅、英国、美国、意大利米兰、阿联酋迪拜消费。
杨氏也确认,2014年5月至2015年7月,哈米达的信用卡在越南、澳洲、阿联酋迪拜、美国纽约、英国、台湾、意大利米兰、印尼雅加达和韩国首尔的零售店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