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我漠视“拜票须警方批准”规定?选委会主席:那是违法的!
(吉隆坡13日讯)选举委员会主席拿督阿兹哈表示,巡视坊间及逐户拜访须警方批准是警方立场,选委会无权叫任何人违反警方的指示。
阿兹哈昨日表示,选委会与警方讨论后,确定流动式的政治助选团必须先得到警方批准,才能在丹绒比艾选区,为国席补选巡视坊间及逐户拜访。
这项新规定引起在野党不满。国会反对党领袖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里已表示,反对党将于明天向国会下议院提呈紧急动议,要求辩论这项课题,同时也将入禀法庭,向选委会采取法律诉讼。
净选盟(Bersih 2.0)也表示,选委会身为选举管理最高机构,应当拒绝警方的倡议。
对此,阿兹哈今日发表文告称,"关于净选盟建议选委会应该拒绝警察的决定或立场,我想提醒净选盟,我被任命为选委会主席,是为了维护法律而不是漠视法律。”
他指出,警方依照国家法制赋予的权限发出指令,选委会如果叫人违抗警方指令,那是违法之举。
阿兹哈强调,警方的任何举措都是为了保障人民的安全,而选委会无权叫任何人违反警方的指示。
他重申,选委会无论如何都不会侵犯任何其他机构尤其是警队的职权。他说,他不会质疑警方的决定,因为警方是在考量国家安全的前提下行事。
针对国会反对党领袖依斯迈沙比里对这项新规定的质疑,阿兹哈表示,他已准备好随时到国会,回应任何质询。
他还不客气地表示,依斯迈沙比里对他的指控完全毫无意义,仅反映出一些政治领袖为了博取同情而出现的"受困心态”。
"他建议我应该去劝告警察,这种建议简直令人困惑,甚至令人震惊。”
"难道他没听说过行政法的原则,禁止任何公职人员做出逾越法律权限的事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