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贿1万7500轻判非法外劳 法官副检察司律师被控
DPP Khairul Azhwa Yusrie Mohamad conceals his face as he arrives at the special corruption court in Shah Alam November 6, 2019. u00e2u20acu201d Picture by Yusof Mat Isa

(莎阿南6日讯)涉嫌在今年7月收贿1万7500令吉的两名司法人员和一名律师,今日被控上地庭。

新古毛地庭前法官阿兹米尔(Azmil Muntapha Abas,45岁)、新古毛法庭前副检察司凯鲁阿兹华(Khairul Azhwa Yusrie Mohamad,32岁),以及律师诺阿米鲁(Noor Amirul Nazreen Anas,31岁)在通译员念出控状后,否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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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兹米尔目前在布城法庭中心担任法律官员,凯鲁阿兹华在总检察署任职。

控状指出,3名被告于2019年7月17日早上9时30分至下午2时45分之间,在新古毛地庭收取来自黄丘宏(译音,40岁)的1万7500令吉贿金,以作为阿兹米尔只判处7名违反1959/63年移民法令第6(1)(c)条文的外籍人士罚款。

他们被指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B)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下的第24(1)条文治罪;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长达20年及罚款不少过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来自反贪会的副检察司亚伦苏曼建议法庭,让每名被告以10万令吉外加一名担保人保外,以及要求他们交出护照予法庭保管。

3名被告的律师团要求保金降至每人2500令吉至1万2000令吉。


律师诺阿米鲁周三抵达莎阿南专门审理贪污案的特别法庭。-Yusof Mat Isa摄-

阿兹米尔的律师是格雷戈瑞、史兰、利达阿达和嘉格斯;凯鲁阿兹华的律师是祖基菲里和诺法汀;诺阿米鲁的律师是莎希达和诺希达雅。

法官罗兹拉批准每名被告以1万2000令吉外加一名担保人保外,以及指示他们交出护照予法庭保管。

另外,阿兹米尔也面对一项收贿5000令吉的控状,惟他不认罪。

该控状指出,身为新古毛地庭法官的被告于2018年5月10日在巴生的一家马来亚银行,为本身收下来自苏胜国(译音,36岁),通过祖迈里(37岁),再通过阿末费沙(37岁),存入被告银行户头的5000令吉。

这笔钱是作为被告履行其主要职务,也就是判处6名违反公开赌场法令第9(1)条文的个人罚款的酬劳。

他被指抵触反贪会法令第17(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高20年及罚款1万令吉或贿金的5倍,视何者为高。

阿兹米尔也不承认另一项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的交替控状,也就是在不给予回报的情况下,为本身向相同的个人收取5000令吉。

阿兹米尔获准以6000令吉外加一名担保人保外。

法庭择定所有案件于12月16日重新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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