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百万案开审 控方:姑南滥权助发展商提高土地容积率
Datuk Seri Tengku Adnan Tengku Mansor is seen at the Kuala Lumpur High Court September 20, 2019. u00e2u20acu2022 Picture by Miera Zulyana

(吉隆坡20日讯)联邦直辖区部前部长拿督斯里东姑安南涉嫌受贿100万令吉案今日开审,检控方指控东姑安南为了一己之私,滥权批准发展商欲提高在吉隆坡士马勒路(Jalan Semarak)发展计划的土地容积率申请。

副检察司朱莉娅(Julia Ibrahim)发表开案陈词时说,东姑安南是滥用其职权,帮助Nucleus地产私人有限公司董事拿督陈英文,获得批准扩大士马勒路的房地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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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公司多次向吉隆坡市政厅发展计划局提出申请和上诉,以提高土地容积率至1:7,却屡次遭到市政厅拒绝。”

"证据将证明被告协助该公司获得当局的批准,被告是通过城市发展等其他机构的关系网,以及利用其作为布城国会议员和联邦直辖区部长的身份,签署并发函以协助该公司。”

检控方今日也传召了两位证人作证。

第一位证人为首相署宪法和国会事务局秘书达曼(Daman Huri Nor),而他证实,东姑安南在2013年至2018年,担任部长期间,每个月获得的薪水为3万9000令吉。

第二名证人即公司委员会副注册官莫哈末阿克玛鲁丁(Muhammad Akmaludin Abdullah)则表示,陈英文为3家公司的董事,分别是Nipponkey私人有限公司、Paragon City Development私人有限公司以及Pekan Nenas私人有限公司。

69岁的东姑安南是在去年11月15日被控,他被指接收陈英文透过Pekan Nenas私人有限公司发出的100万令吉支票,以批准提高一家公司在士马勒路发展计划的容积率申请,他否认有罪。

陈英文也在同一天,被控向东姑安南行贿100万令吉,主控官指陈氏的举动是要回报东姑安南批准Nucleus地产的申请。

陈英文于本周二(17日)在交替控状(教唆)下认罪,最终以150万令吉的罚款,逃过牢狱之灾。

法官纳兹兰也定下此案的审讯日期,即1月2日及3日、2月18日至20日、3月16日至19日及31日,以及4月1日至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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