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RC案57天举证结束!法庭择定11月11日下判
Datuk Seri Najib Razak at the Kuala Lumpur Courts Complex August 27, 2019. u00e2u20acu201d Picture by Hari Anggara

(吉隆坡27日讯)SRC国际公司洗钱案经历57天的审讯,控方宣布今天完成举证,因此法官将裁决日暂定于今年11月11日,届时会宣判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表罪成立与否。

SRC国际公司洗钱案是于今年4月3日开审,控方共传召57名证人,而总检察长汤姆汤姆斯也向法庭建议入禀书面陈词、控辩双方答复等后续阶段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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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米汤姆斯建议9月24日提交书面陈词,控辩双方均有3周来回覆、10月22日和23日定为口头陈词日。

对此,承审法官莫哈末纳兹兰说,这些日期还需要和承审一马发展公司(1MDB)案的法官科林劳伦斯确认,原因是那段期间是一马发展公司案的审讯期。

莫哈末纳兹兰暂定11月11日为裁决日,若纳吉表罪成立,则需要出庭自辩。

法官建议辩方先安排此案自辩阶段的日期。

控辩双方在讨论后,决定将自辩阶段暂定在12月3日至4日、9日至12日、以及16至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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