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RC业务报告直接呈纳吉!证人:董事局不曾过目
Ex-SRC International director Tan Sri Ismee Ismail is pictured at the Kuala Lumpur Court Complex June 11, 2019. u00e2u20acu201d Picture by Ahmad Zamzahuri

(吉隆坡11日讯)前SRC国际公司董事丹斯里依斯米依斯迈(Ismee Ismail)将SRC国际公司的业绩报告,是如何绕过董事局,并由管理层直接呈给财政部长机构(MOF Inc)事宜,娓娓道来。

SRC国际公司洗钱案审讯的第39名证人依斯米依斯迈,今日在高庭供证时说,公司管理层一直没知会董事局,有关公司向财政部长机构报备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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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SRC国际公司自2012年2隶属财政部长机构后,是有义务呈上年度业绩报告的。

依斯米依斯迈说,董事局本该过目报告,之后才呈给财政部长机构。

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代表律师哈温德吉星(Harvinderjit Singh)询问:这是指汇报有关关键绩效指标、年度开销和交易?

依斯米依斯迈:是的,这有提交。

哈温德吉星:那么有什么报告是呈给董事局的吗?

依斯米依斯迈:没。

哈温德吉星:财政部长机构的报告内容有与董事局讨论吗?

依斯米依斯迈:没。

哈温德吉星:公司管理层不曾告知董事局,有义务向财政部长机构汇报,我这样说对吗?

依斯米依斯迈:对。

另外,他也揭露,纳吉身为SRC国际公司董事,过去3年不曾出席一次董事会议,但纳吉的决策经常透过SRC国际公司董事聂法依沙(Nik Faisal Ariff Kamil),向董事局传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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