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正男遇害案 律师:越南女被告料5月3日获释
(吉隆坡13日讯)朝鲜最高领导人同父异母兄长金正男遇害案越南籍女被告段氏香,将于5月3日服刑期满后获释。
段氏香的代表律师沙林巴希尔说,越南驻大马大使馆人员数天前告诉他,段氏香将在上述日期获释。
他接受《马新社》询问时说:"她将于5月初从加影监狱获释,并于同一天返回越南。”
"她的家人已获悉此事。”
控方于4月1日提呈交替控状,改以致伤罪提控现年30岁的段氏香,她俯首认罪,高庭宣判她入狱3年4个月,刑期从被告落网当天,即2017年2月15日开始算起。
段氏香服刑期间品行良好,而提早获得释放。 控状指被告在2017年2月13日早上9时,在吉隆坡第二国际机场(KLIA2)连同4名在逃嫌犯,以危险武器蓄意伤害金正男,导致后者体内含有VX神经毒剂。
另一名原被告是印尼籍女子茜蒂艾莎,由于控方于3月11日撤销控状,因而获得法庭释放,惟不代表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