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候选人须体检合格?选委会:没必要!
(布城18日讯)选举委员会主席阿兹哈哈仑认为,没有必要强制规定选举候选人的身体检查必须合格才能参选。
自第14届大选以来,我国迎来6场补选,当中包括议员亡故因素,因此有人建议强制候选人接受体检,并把体检合格列为参选条件。
但阿兹哈认为没有必要采取强制措施,况且若要落实,须修改联邦宪法。
"死亡是无法预料的,一个健康的人也会逝世。”
阿兹哈今日主持士毛月补选管理会议后,在记者会上这么说。